解讀國內機電企業發放高溫津貼四大誤區
發布時間:2022-03-16 17:06:37來源:乾潤鋼球
導語:日前,中央氣象臺發出高溫預警,指出受到副熱帶高壓控制,全國部分地區遭到熱浪侵襲,江淮和江南高溫還會持續。其中福建和浙江最高氣溫達到了38度,而在西南部的重慶,最高氣溫達到了39度,突破了61年以來的同期紀錄。
氣象專家表示,機電員工在接近40度的盛夏工作,在“桑拿天”非常容易感到悶熱不適,中暑的幾率也會提高,提議有關機電企業在高溫補貼方面也可“漲價”。
據筆者走訪了解,雖然《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》已實行五十年,但對高溫補貼的認識卻有很多誤區,結合機電企業近日來對機電在線咨詢的多個問題,小編特此總結了以下四大誤區,希望可以為廣大機電企業提供參考。
誤區一:高溫補貼只對露天工作員工?
《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》明確規定,企業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的情形包括兩種:(1)露天工作,日最高氣溫達到35℃以上;(2)非露天工作,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(不含33℃)。
在機電企業,對一些戶外工程機械施工人員的保護措施已有所普及,卻鮮有企業對非露天工作員工開展高溫補貼,其實,炎熱的高溫天氣不僅給人帶來身體上的不適,也會對人的情緒產生負面影響,如果機電企業有個別特殊操作性質,無法將室內溫度控制在33℃以下,那么也請照顧到這些非露天機電工作員工。
誤區二:高溫補貼和最低工資是一回事嗎?
在杭城的機電工人張先生向機電在線筆者爆料,他在一家電線電纜單位工作,主要負責基礎維護,經常需要戶外工作,但單位領導說工資就是高溫補貼。
其實,張先生所在的貴公司已經是違法行為,因為《最低工資規定》明確固定,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,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,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;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℃以下的,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。
誤區三、高溫補貼和高溫福利是一回事嗎?
隨著高溫天氣的瘋狂肆虐,就許多無高溫作業的白領同樣享受高溫補貼的現象,不少機電企業也向機電在線筆者咨詢,高溫補貼的發放如何才能標準化。
其實,很多白領享受的高溫補貼,與高溫季節補貼是有區別的,其屬于高溫福利,是有關企業根據運營情況發放的補助,體現人文關懷而已。
建議廣大機電員工,不論是高溫津貼還是防暑降溫費,都可以與企業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,在不違反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基礎上,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發放標準。
誤區四、高溫津貼等于高溫保護嗎?
機電員工相較其他行業,具有體力消耗更大、危險系數更高、技術難度更大等特征,所以機電企業決不能簡單認為,發放高溫補貼就是萬事無憂。
所以,炎炎夏日,機電企業必須結合實際多做一些高溫保護措施。以南寧高鐵建設工地為例,除了錯時施工外,還發放一些解暑藥品和食物,這些防暑降溫措施也是機電企業必須履行的職責。
就此,機電在線建議廣大機電企業可以建立相關休息場所,安裝電扇通風設施,開展隔熱、降溫等措施,甚至成立相關的醫療急救小分隊,因為被職業病防治部門認定為中暑,就可以按照工傷處理了。


